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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一、伦理委员会介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委员会由医学、药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及本单位以外的社区代表共同组成,并兼顾性别均衡。目前医学伦理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15名。本机构内委员13名,机构外委员4名。伦理委员会独立于其他的部门,其组成和工作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和/或研究者的影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以《赫尔辛基宣言》为根本依据与指导原则。委员会的组成、职能及工作程序,严格遵循《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相关国际伦理指南的要求。

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实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包括临床流行病学研究,利用人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的研究,利用人的生物标本的研究)等。伦理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

单 位

专 业

1

杨峰

主任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儿科

2

柯坤宇

副主任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肝病内科

3

刘宝荣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重症医学科

4

刘路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感染科

5

黄尧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肝胆外科

6

李灵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介入科

7

魏光敏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肿瘤科

8

洪美珠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9

俞晓玲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药学

10

林立敏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药学

11

原津津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感染科

12

王庆堂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自然科学

13

柳丽娟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检验中心

14

莫楠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

伦理学

15

张迪

委员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学

16

马建煜

委员

福建一马律师事务所

法学

17

李秀

委员

社区代表

-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112652

电子邮箱:mcgdyyll@126.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行政楼3楼301伦理办公室

邮编:350025